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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迅速开展“南粤甘泉”广东青少年抗旱救灾行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0年4月2日  点击数:927  【 】 【打印

各区(县)团委、青联、少工委、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委、市直学校团委:
    现将《关于迅速开展“南粤甘泉”广东青少年抗旱救灾行动的通知》(团粤联发〔2010〕8号)转发给你们,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,请认真贯彻执行:
    一、提高对抗旱救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,以“南粤甘泉”行动为统揽,以“甘泉代表我的心”等具体项目为主载体,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抗旱救灾活动,广泛组织动员我市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开展捐款活动,切实为灾区抗旱救灾提供有力支持。

    二、各有关单位要将团员、少先队员捐赠的款物数额于每周五上午报送团市委学少部(邮箱:xxb1009@163.com)。联系人:陈臻;联系电话:88272537。

    三、各有关单位将捐款捐物汇总,于4月15日前上缴到团市委办公室,由团市委统一上缴团省委。联系人:蔡秀勉;联系电话:88442339。

    四、各地要及时加大宣传力度,及时做好宣传报道,并将开展抗旱救灾的情况报送团市委宣传部。联系人:邱天怡;联系电话:88439522。

附件:关于迅速开展“南粤甘泉”广东青少年抗旱救灾行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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